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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xis]浦城县王家洲水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3-10-08阅读:66

浦城县王家洲水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浦城县王家洲水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浦城县四贤大道千里马路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华[2022]-004号

项目名称:浦城县王家洲水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最高限价谈判

保证金

11-1浦城县王家洲水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1项1600001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按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按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所有品目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7日 至 2022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浦城县四贤大道千里马路5号

方式: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直接至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浦城办事处)办理,地点:浦城县四贤大道千里马路5号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6月1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浦城县四贤大道千里马路5号,由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浦城办事处)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四贤大道千里马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梦笔水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

联系方式:谢女士;18505993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浦城县四贤大道千里马路5号

联系方式:余先生;13799130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1379913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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