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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t8o]智慧霞浦建设项目一期系统测试及安全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10-08阅读:95

项目概况

智慧霞浦建设项目一期系统测试及安全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fzb-720210416-1

项目名称:智慧霞浦建设项目一期系统测试及安全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磋商保证金
11-1智慧霞浦建设项目一期系统测试及安全测评服务1项2095002095002000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磋商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若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信用查询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明细 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2日 至 2022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 (2)异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者须提供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供应商相关信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邮箱:ndhfzb88@163.com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
银行账号:3500 1686 1070 5251 8311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王龙名城8#楼311室

联系方式:0593-8883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联系方式:吴晓銮/孙小琴18905934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銮/孙小琴

电 话: 1890593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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