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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uqu]房县青峰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安装电梯采购项目
时间:2023-10-08阅读:25

青峰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安装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房县房陵西大道102号【获取采购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设房县交通物流发展中心办公楼六楼603室】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房县青峰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安装电梯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备案号:部门自行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9.8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⑴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⑵《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⑸《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文件)。

⑹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精神,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有需求的中标供应商按照《房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执行。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供应商必须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制造商必须持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书(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的授权书及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书(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⑵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且具备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证。

⑶提供投标产品检测报告.

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期间为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投标(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2日,每日8:3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2.地点:房县交通物流发展中心办公楼六楼603室

3.方式:⑴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⑵法定代表人委托公司员工获取的,须提供授权托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和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⑶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7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 点:房县交通物流发展中心办公楼六楼603开评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房县交通物流发展中心办公楼六楼603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⑴名称:青峰镇中心卫生院 ⑵地址:青峰镇青峰大道39号 ⑶电话:13207262228

2.项目联系方式

⑴异议(项目)联系人:程先生⑵异议联系人电话:18772056566

附件:⑴获取采购文件基本信息表 ⑵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

⑵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docx

(1)获取采购文件基本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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