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摩托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采购(乡镇)采购项目的潜在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西北路5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8日9点00 分 (北京时间 )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kh-[230608]-zb-009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摩托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采购(乡镇)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0(万元)
6、最高限价 :6.00(万元)
7、采购需求:摩托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采购(乡镇)采购预算60000.00元/年。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
9、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 (是/否) 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 (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即: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
7、供应商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8、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 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 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不接受未报名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 年7月7日至2023 年07月13日。
2、地点: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西北路58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若有)、填写好的文件领取表(公告链接下方附件自行下载)、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西北路58号)免费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 年7月18日08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
2、截止时间:2023 年7月18日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
3、地点: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建始县业州镇西北路58号)
五、开启
1、开始时间:2023 年7月18日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
2、地点: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西北路5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
联系方式:18372592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西北路58号
项目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方式:131972305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37259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