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fh-sj013
项目名称: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建材类)材料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内容为建筑(建材类):
2、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投标人应是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厂家授权书);投标人可以对采购内容中单种类或多种类进行投标,拟采购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经营范围对自己所经营的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进行分项报价。
3、供货期限: 按照供货需求分批次供货;
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货物提供及相关服务:所供货物的采购、运输的相关服务;
6、质量要求: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供货需求分批次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自然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可满足本次采购内容,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厂家授权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有固定经营场所;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2、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8日 至 2020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治市鹏宇国际大酒店11层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鹏宇国际大酒店11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近一年来所投物品的质量证明文件;
5、代理商需出具厂家授权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另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
注:若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请在授权书中写明投标范围,如项目名称+物品种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长安街85号
联系方式:席先生、闫先生 19903551188、13467077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方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长兴中路509号
联系方式:申丹丹 1393405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