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jgc-20221130
项目名称:盘锦振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09 | 零星维修工程(三) | 14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 [建筑工程三级]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
三、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证(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 500.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月29日9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盘锦振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香稻路
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0427-2955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新田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高强0427-697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