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凤城市中心医院医用氧气材料采购及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楼161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jzd20230103002
项目名称:凤城市中心医院医用氧气材料采购及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氧气年计划用量26600瓶左右,氧气瓶采购数量为年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用量乘以中标单价为准。
招标控制总价为:总招标控制价为798000.00元;招标控制单价为:30元/瓶,超过总招标控制价或单价者均按无效标处理。
服务要求:氧气瓶每日早上7:00时和下午13:00时必送至医院指定供氧机房。(无论遇到何种自然天气,如雨天、雪天等乙方须按合同规定时间将氧气送至指定供氧机房)。甲方氧气用量大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保证及时送到,乙方必须24小时响应,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送至甲方指定供氧机房。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一年365日。(服务期限采用1+1+1模式,即一年一签合同,合同期满前两月,双方协商合同续签事宜,如当年承包商全满足采购单位要求,且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到期后可延续签订下一年合同,原则上可续签至第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生产医用氧气;同时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再注册批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至 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楼1617室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4、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再注册批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楼16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楼16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中心医院
地址:凤城市利民街12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 0412-8122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17室
联系方式:盖春龙 0415-8125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 0415-812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