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

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项目 > 采购信息

[公H-h17]第三批班班通多媒体设备采购(20a00546)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0-09-30阅读:45

项目概况:

“第三批班班通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a00546

项目名称:第三批班班通多媒体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97,48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出具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具体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5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0月22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2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22日 14:00

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采购经办人:聂明富

采购人电话:1352730116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2号楼419室

联系方式:13527301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02341660583

代理机构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明富

项目联系人电话:13527301166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c)2008-2025 全国招投标资源交易平台ICP证030176681号1-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中国政府采购网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