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齐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2.项目编号:sdhpgk-2022138
3.项目地点:德州市齐河县
4.项目规模:本工程为齐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装修改造工程,位于德州市齐河县。建筑面积为1804㎡,框架结构,无地下室,地上三层为办公楼。
5.控制价金额:2681569.74元
6.计划工期:1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出具的开工指令为准)
7.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8.资金来源:100%自筹资金
9.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公司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拟派项目经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5、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2月09日至2022年02月1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海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州市开发区郭家庵写字楼)
3.获取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报名请提前联系代理公司。请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简单装订,到报名处进行报名(原件与复印件缺一不可,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2)法人代表报名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审查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邮购。
四、公告期限:2022年02月09日至2022年02月16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3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大厦四楼会议室(齐河县齐心大街3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3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大厦四楼会议室(齐河县齐心大街3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齐河县城区向阳路235号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方式:0534-560087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海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开发区郭家庵写字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7778826209
八、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发布人:山东海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