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龙江银行--“十周年行庆”纪念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江银行--“十周年行庆”纪念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hf-g20152;
3.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4.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5.地 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7.采购内容:龙江银行“十周年行庆”纪念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 方式一: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请于2020年09月23日至2020年09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方式二:邮箱方式获取,联系电话:0451-58864832;时间同上文。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
2.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六、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购买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被列入龙江银行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任何龙江银行采购项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1-58864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