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第四季度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丰区芦林街道建业路与源溪路交汇处众安春江时代小区三栋二单元9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fcg-2020-055
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第四季度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 数量 |
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1批 |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后开始至采购金额达到80万元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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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则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6日 至 2020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丰区芦林街道建业路与源溪路交汇处众安春江时代小区三栋二单元902室
方式:上门获取或采用电子邮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丰区芦林街道建业路与源溪路交汇处众安春江时代小区三栋二单元9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丰区芦林街道建业路与源溪路交汇处众安春江时代小区三栋二单元9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购买本谈判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2、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开标前二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我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的资料:提供以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的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饶市广丰区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创美小区燃气营业厅
联系方式:刘英奇 18970301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饶市嘉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丰区芦林街道建业路与源溪路交汇处众安春江时代小区三栋二单元902室
联系方式:周女士13576307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英奇
电 话: 189703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