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

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项目 > 采购信息

[公H-voq]仓山镇霞湖村78-15号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3-10-08阅读:86

项目概况

仓山镇霞湖村78-15号招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z-gk-2022095

项目名称:仓山镇霞湖村78-15号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64.66394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租赁地址租赁面积(㎡)租赁期限最低起租单价

(元/㎡)/月

保证金
1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霞湖村78-15号51810年9.812932
前3年按中标价不递增,第4年至第6年在第3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7年至第9年在第6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10年在第9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合同履行期限:10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详见招标文件。

(2)本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固定模版,现更正为: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为自然人的(1)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为企业的 (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应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5)提供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7)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须注明网址)。(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备查,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自然人都应加盖手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5日 至 2022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若为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手印。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117010100100452450

开户名: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按月收取租金,签订合同之日起每月1日至5日交纳当月租金,逾期按日加收3‰滞纳金。中标人拖欠租金累积达1个月,将予以停水、停电处理;拖欠租金累积达3个月,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场地,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损失。

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时以银行转账形式向招标人缴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30000)。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经营期内如发生责任事故或违约情况,将根据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中标人须在一周内补足原履约保证金金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霞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霞湖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联系方式:石璐婷 0591-38165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璐婷

电 话: 0591-38165630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c)2008-2025 全国招投标资源交易平台ICP证030176681号1-1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