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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u04]兰州海关-平凉海关专线电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3-10-08阅读:103

项目概况

兰州海关-平凉海关专线电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甘肃通信服务大厦16楼16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llz-2022-012

项目名称:兰州海关-平凉海关专线电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专线电路租赁服务采购,分主、备各一条,链路类型为mstp,其中主用电路带宽20m,备用电路带宽为4m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谈判提供本企业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服务。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1日 至 2022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甘肃通信服务大厦16楼1609室

方式:(1)报名携带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供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须提供信用中国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后为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甘肃通信服务大厦17楼17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甘肃通信服务大厦17楼17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9号

联系方式:史振华 18153693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

联系方式:范力达 18198010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力达

电 话: 1819801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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