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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o23]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评修编(补充说明)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2-03-22阅读:88

项目概况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评修编(补充说明)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流办事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ql2022-012

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评修编(补充说明)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项目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委托价

(最高限价)

服务地点服务

期限

第一包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评修编(补充说明)项目1项详见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200000元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祥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2、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3日 至 2022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流办事处

方式:转账或现金购买标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地址: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研发楼3楼

联系方式:小王0598-8700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汇鑫大厦12层

联系方式:小曾0598-8780888 0598-5323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 0598-8780888 0598-532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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