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牡丹江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与景福街御庭园1幢0单元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2001
项目名称:牡丹江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8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是根据委托方的需要和工作计划每月派不少于4名专业技术人员(保证专业人员是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黑龙江应急厅工贸组专家库专家或中级以上技术专业职称),对需要检查指导的企业现场进行隐患排查,排查的隐患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供给委托方。
2、是根据委托方的检查计划,每月进行4次排查,到现场配合检查提供技术指导,全年进行 48次排查,做到开发区企业全覆盖、零死角。
3、是对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配合委托方建立隐患台账,企业在整改过程中有疑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提供指导咨询服务。
4、是检查的企业隐患整改完成后,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协助委托方工作人员复查验收。
5、是根据工作需要,为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支撑。
6、是根据委托方工作需要,帮助工作人员解决日常安全技术疑难问题。
7、是在技术服务期限内对其技术服务成果负责。委托方依据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按照安全生产法依法依规对企业督促、检查、指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8、是在技术服务期限内,每年提供安全生产大培训不少于4 次 。
9、是在提供技术服务期限内,如委托方管辖范围内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其技术分析鉴定费用一事一议。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大学生创业、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如为,应满足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成本项目所需求服务;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于本项目相符;7拟派的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证企相符;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信用查询,查询渠道和内容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与景福街御庭园1幢0单元106室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与景福街御庭园1幢0单元1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与景福街御庭园1幢0单元1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中俄信息产业园孵化器10号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763600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与景福街御庭园1幢0单元106室
联系方式:于先生 0453-6585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37636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