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管网看护、巡检业务外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10501-fw02-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管网看护、巡检业务外包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管网看护、巡检业务外包。
2.2服务类型:服务。
2.3招标范围: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管网看护、巡检业务外包。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5项目服务地点: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6服务周期:2021年06月03日至2021年11月30日。
2.7服务标准要求:符合优质服务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公司,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5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509a室持下列材料加盖公章(鲜章)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体现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28日14时00分,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第三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431-84648420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丹婷、荣俊娜
电话:0431-85832429人工转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