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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c12]2021年民盛园、民兴园、金秋新苑小区专项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04-30阅读:92

项目概况

2021年民盛园、民兴园、金秋新苑小区专项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v2021-c-043

项目名称:2021年民盛园、民兴园、金秋新苑小区专项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7.922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5包。

第一包:招标控制价:200810元(民兴园、金秋新苑小区外檐窗户维修工程)

第二包:招标控制价:941491元(金秋新苑小区屋面专项维修工程)

第三包:招标控制价:157635元(民盛园小区防火门维修更换工程)

第四包:招标控制价:498674元(民盛园小区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电源联动控制盘应急电话、泵房改造工程)

第五包:招标控制价:280616元(民盛园小区电梯21#、22#大修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竣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1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第四包: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1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第五包: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1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类b级及以上)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30日 至 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12室)。

方式:(1)现场报名登记,领取磋商文件;(2)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包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红桥区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8号

联系方式:高工131322266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b座912室

联系方式:杨工 022-5803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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