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书
泉州市崇实图文广告有限公司、福建省正实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泉州智慧城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邀请的供应商名称):
南平闽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万安街道办事处(采购人)的委托对洛江区万安街道(2021年四季度)垃圾分类服务方案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前来谈判。
一、采购编号:闽嘉泉邀招字[2021]004号
二、项目名称:洛江区万安街道(2021年四季度)垃圾分类服务方案采购
三、项目内容:详见“洛江区万安街道(2021年四季度)垃圾分类服务方案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人民币肆拾伍萬肆仟伍佰柒拾叁元整(¥454573.00),凡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谈判人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谈判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2.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承诺书)
4.谈判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8日起至2021年11月1日17:30时截止(节假日除外)。谈判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南平闽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时间:2021年11月2日下午15:30 (北京时间)
九、递交谈判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北清东路518号数控大楼1101室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以接收。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万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倪工 联系电话:13599749822
采购代理机构:南平闽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13615915550
南平闽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