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项目名称:开发病案质量监管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2021-jq51-w3045
货物名称、数量: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01 | 开发病案质量监管系统项目 | 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 套 | 1 | 2021年11月30日之前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运杂费: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
(三)最高控制价:人民币20万元。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竞谈截止时间为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08:00—11:30, 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室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提供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7.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网站截图)。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04日14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a室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同步发布。
八、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室
电 话:15840290099
联 系 人:李莹莹、耿俊、单浩、王双双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 3110910037672122315
委托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