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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ucz]千灯镇道路养护工程(农业示范区)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03-29阅读:59

千灯镇道路养护工程(农业示范区)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千灯镇道路养护工程(农业示范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shtks2021-qz-003号

二、招标内容:千灯镇道路养护工程(农业示范区)

三、招标工期:365日历天

四、投标人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备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以上(1)-(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7)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关于若中标后不再承接其他项目的承诺函;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9)如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开始及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日(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及领取相关材料地点: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市汉林路3号3楼)

注:(1)、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报名。请各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若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如中标,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开始及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日(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市汉林路3号3楼)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交款方式:现金交纳。

6、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4月19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市汉林路3号3楼)

4、接收人: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1年4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市汉林路3号3楼)

3、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书面投标文件内容以正本内容为准。

4、勘察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如未勘察,造成投标失败,请自行承担责任。

八、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

1、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下午16:00时前(北京时间)

2、各投标人请以书面形式送至我公司,代理机构进行答疑,在答疑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整(¥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实行现场递交制度,投标人以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形式(除现场递交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外,其他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接受), 将投标保证金凭证与投标文件在投标现场同时递交, 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且在有效使用期内。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还。(保证金交纳账户名: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玉山支行 账号:10531801040033259)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一周内退还(无息)。

十、采购预算价、招标人期望值及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叁佰肆拾柒万伍仟肆佰贰拾壹元捌角柒分(¥3475421.87元)

2、招标人期望值:人民币:叁佰壹拾陆万贰仟陆佰叁拾叁元玖角整(¥3162633.90元)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中标服务费:

由中标单位支付,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含)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含)万元,收取1.1%;500-1000(含)万元,收取0.8%;1000万元-5000(含)万元,收取0.5%,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25%),最低叁仟元整。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12-54745709

2、招标代理人(机构):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汉林路3号3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12-57576107 邮政编码:215300

备注:请贵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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