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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cpn]博乐公路管理分局应急储备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时间:2021-10-08阅读:69

项目概况

博乐公路管理分局应急储备物资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博乐市北京南路中央公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bz-2021-z054

项目名称:博乐公路管理分局应急储备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16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16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 7、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8日 至 2021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博乐市北京南路中央公馆)

方式: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提供自行承诺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到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付费购买(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博乐市北京南路中央公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博乐市北京南路中央公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乐公路管理分局

地址:博乐市团结路850号

联系方式:王芳 13999766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北京南路中央公馆

联系方式:桑婷婷 0909-886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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