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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ar0]核酸检测pcr实验室标准建设及设备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03-18阅读:21

项目概况

核酸检测pcr实验室标准建设及设备器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9号6号楼2层62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xzb2021006

项目名称:核酸检测pcr实验室标准建设及设备器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81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4.81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核酸检测pcr实验室标准建设及设备器械;数量:1批;简要技术需求:1.核酸检测pcr实验室标准建设、2.核酸检测pcr实验室设备及器械等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报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函 3.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报价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报价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3.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3.11投标保证金 包:1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②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至 2021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9号6号楼2层6207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3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文本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9号6号楼2层6207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9号6号楼2层6207室评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道支行

帐 号:3505018753000000066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黄岐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连江县黄岐镇海丰街丰辉路262号

联系方式:林锋、13705966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9号6号楼2层6207室

联系方式:蔡闽珠、0591-8389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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