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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iki]沙埕港17、18#泊位码头海域使用论证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08-17阅读:37

项目概况

沙埕港17、18#泊位码头海域使用论证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鼎市富阳路192号401室(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xcgd0811

项目名称:沙埕港17、18#泊位码头海域使用论证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采购标的数量预算

金额

技术服务要求服务期限交货(服务)地点磋商保证金(元)
1沙埕港17、18#泊位码头海域使用论证服务类采购项目1项493000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指定地点)9800

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成交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供应商所投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无。(2)节能产品:无。(3)无。(4)信息安全产品:无。(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a、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b、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供应商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a、供应商应在招采购公告发布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b、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材料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8日 至 2021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鼎市富阳路192号401室(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2021-08-18至2021-08-2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市富阳路192号401室)购买磋商文件(网上下载电子文档磋商文件的,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按本项目采购公告提供的购买磋商文件账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相关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填写并递交《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未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纸质文本磋商文件或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人民币。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文本磋商文件与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富阳路192号401室(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富阳路192号401室(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桐山街道古城东路120号

联系方式:叶维乾、17759373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富阳路192号401室

联系方式:周美丹、1825939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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