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短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路208号新疆华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号楼三层3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100x25n370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短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20亿元短期公司债券的承销发行工作(最终额度以交易所批复为准)。主要职责如下:
1.作为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负责协调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承销团成员(如有)等各方面的关系;
2.协助做好短期公司债券承销发行时间计划安排,通力配合、协调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计划执行;
3.协助解决在注册及发行过程中,因尽职调查、信用评级以及财务报表等方面出现的疑难问题;
4.协助做好全套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包括不限于材料撰写;
5.协助做好短期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的审批工作,并做好与债券监管部门的联络与沟通工作;
6.在获得交易所批复后,主承销商应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市场情况,并根据采购人融资计划及需求负责制定销售计划实施方案,并合理确定债券发行价格;
7.根据采购人融资需求,主承销商应有计划启动债券销售工作,并根据销售情况合理安排路演工作(如需),负责全程做好路演行程安排,包括资料准备、沟通销售对象、设定销售策略,沟通其余中介机构出具必要发行要件等,确保采购人债券成功发行;
8. 短期公司债券成功发行后,受托管理人(由主承销商担任)需协助发行人履行存续期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撰写及披露,重大事项公告撰写及信息披露等。受托管理人需协助发行人进行存续期付息兑付工作,并履行付息兑付提醒义务。受托管理人应协助发行人在短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与地方证监局沟通(如需)。
9.严格保守采购人商业秘密;
10.配合参与采购人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其他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机构;(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4)近三年内在债券承销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主承销商资质条件;(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4日 至 2021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路208号新疆华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号楼三层307室
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营业资质证明文件、公司债券承销业绩证明文件(上述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现场获取(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路208号新疆华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号楼三层307室)或线上获取(1390115457@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路208号新疆华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号楼三层3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路208号新疆华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号楼三层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司承销业绩证明文件包括:
(1)2020年度在全国范围内公司债券总承销金额;
(2)发行起始日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内;
(3)数据统计口径:wind债券-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需提供截图作为支撑文件并加盖公章),债券分类选择公司债,选择合并母子公司,年度选择2020年,按总承销金额排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808号怡和大厦1栋a座写字楼第七、八、九层
联系方式:胡涛18090967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路208号新疆华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号楼三层307室
联系方式:周 鑫1307998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