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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r8m]郧阳汉江璟城小区996户住宅用水及商业用水无负压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07-13阅读:47

郧阳汉江璟城小区996户住宅用水及商业用水

无负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恒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十堰市郧阳区供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郧阳汉江璟城小区996户住宅用水及商业用水无负压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郧阳汉江璟城小区996户住宅用水及商业用水无负压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无负压设备采购2套

三、项目预算:35万元

四、供货期:20天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7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2021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

6、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后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

2、获取方式:供应商拟派法人或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郧阳区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19-7220637

代理机构:湖北恒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李联系电话:1303526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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