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宝园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流县新华书店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yg2021-ql007
项目名称:福宝园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主要技术规格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第一包
福宝园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2辆
118
详见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5、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7日 至 2021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新华书店二楼
方式:现金或转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新华书店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新华书店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邮箱:smsygzb@qq.com
汇款账号:
开户名: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
帐 号:41695837238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研发楼3楼
联系方式:黄斌0598-5320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810室
联系方式:小张0598-5323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