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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县粮油购销公司低温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10-07阅读:7908

冕宁县粮油购销公司低温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冕宁县粮油购销公司低温库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恒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高阳街道办城南家园5栋2—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四川恒浩采磋[2022]08号

项目名称:冕宁县粮油购销公司低温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7.4446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7.4446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报价要求:竞标人的报价是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检测费、利润、保管费、包装费、仓储费、损耗费、规费、税金等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1)采购预算为:3774446.10元(其中暂列金145335.82元)。

(2)最高限价为:3774446.10元(其中预备费145335.82元),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竞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正文件(如有)及质疑的答复文件(如有)的要求,结合竞标人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等因素进行报价。

(4)竞标人应认真仔细填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填报单价和合价。竞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5)初始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由磋商申请文件密封一起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招标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竞标人将现场进行最后报价。

(6)为确保工程质量,本工程要求竞标人按合理低价的原则进行自主报价,但最后报价不能低于成本报价。

二、商务及其它要求

(1)工期:2022年9月30日前完工。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战争等),工期不得延误,工期每延后一天,扣成交供应商人民币壹仟元整的罚款,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工程超过完工日期 15 日,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一切损失。

(2)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划拨进度款,达到开工条件进场施工拨付至合同金额的3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已完工工程量的80%(含预付款);剩余尾款待结算审核后拨付至审核报告金额的95%;剩余5%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自行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无息退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4)压证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供应商须承诺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是指拟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在参与投标的同时没有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中标后项目经理实施压证管理。

(5)工程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6)安全责任要求:在实施整个项目活动期间,在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施工人员应经过必要的业务培训,方可上岗操作,并应掌握应知应会的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前应穿戴好工作服,方可进行施工操作;施工现场以及存放材料的库房,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有相应的防火措施,施工时要配备必须的灭火设备等消防器材,施工现场不准混放易燃、易爆物品。在运输、施工等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要重点做好施工组织和安全管理,确保该项目无事故发生(供应商须在施工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成交供应商的施工如不能达到采购人的验收标准或设计效果,在采购人允许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并使其达到采购人的验收标准或设计效果,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验收方式: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若在实施过程中国家有文件规定要求,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9)售后服务响应:成交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分钟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直至排除隐患,如发生安全隐患保证在12小时内排除。

(10)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先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手续,方可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11)资料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若有图纸资料还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

(12)供应商需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结合现场实际勘察情况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

(13)采购人在签署合同前(非评审环节)将查验成交供应商在本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虚假应标,将依法向同级主管部门通报并取消成交资格。

(14)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15)缺陷责任期:2年。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9月30日前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四川省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如涉及)。4、项目经理:持有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6、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2日 至 2022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恒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高阳街道办城南家园5栋2—1)

方式:1、现场获取登记,应当提供《报名信息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 远程获取,(1)供应商远程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 545734319@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高阳街道办城南家园5栋2—1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高阳街道办城南家园5栋2—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冕宁县粮油购销公司

地址:冕宁县粮油购销公司

联系方式:彭老师189815813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恒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高阳街道办城南家园5栋2-1

联系方式:杨女士0834-6769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0834-6769885/19136019791

附件下载:磋商文件和报名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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