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晋安支行2021年某不良项目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山北路 79 号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1]040号
项目名称:晋安支行2021年某不良项目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预算最高限价 | 交投标保证金数额 | 主要服务要求 |
1 | 1 | 晋安支行2021年某不良项目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 据实结算 | / | 19万元 | 1900元 | 详见第三章 |
律师费标的金额:人民币6630万元 | |||||||
服务期限:合同签约之日起一年 | |||||||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按月据实结算。 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支付所有款项,均须出具合格有效的福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销售清单。 |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注: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独立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供应商应以包括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约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须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管理规范,在律师界有良好的声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执业记录。
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政府机构等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调能力。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与中国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如果被列入中国银行禁用退库供应商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未曾经与中国银行晋安支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晋安支行综合管理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未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方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方后,如发现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方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至 2021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山北路 79 号五楼
方式:到(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山北路79号五楼 ) 购买招标文件。带公司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山北路79号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3号福晟国际中心三楼中行
联系方式:余女士,0591- 83163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山北路 79 号五楼
联系方式:郭先生,1812097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