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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dbt]某部2021年车辆维修供应商单位选择(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01-18阅读:102

某部2021年车辆维修供应商单位选择(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20-jknyil-f1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2021年车辆维修供应商单位选择已获办公室会议文件通过,资金来自上级下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某部2021年车辆维修供应商单位选择

2.2 招标内容:通过本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1家车辆维修供应商,完成招标人对车辆维修的服务需求。

2.3 服务地点:吉林省柳河县

2.4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5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服务需求。

3.2 投标人须在当地县级及以上区域运管机构备案并获得许可的维修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投标人在吉林省柳河县内设有办公场所和修理车间,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6 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 投标人须能够向招标人提供正规机打发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邮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tianyujls@163.com),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当地县区运管机构备案及行政许可证明材料;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4)在吉林省柳河县内办公场所和修理车间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公告期内合格的信用证明文件(附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公示页);

(6)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第5项报名时不需提供,须提供①投标人信誉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②经营者身份证明(附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经营者的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无被授权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4.1项”报名要求资料的序号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tianyujls@163.com),邮件内容包含联系人及电话,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4.2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资料的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登记表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卫星路新华苑宾馆30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8641305413

招标代理机构: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26室

联 系 人:赵宇

联系电话:0431-88073777

监督部门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13351539900

2021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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