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

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项目 > 采购信息

[公H-vrk]状元学府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时间:2021-06-10阅读:78

项目概况

状元学府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2号楼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fzb-y-2021015

项目名称:状元学府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1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1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品目号项目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要求预算价

(万元)

交货时间采购

单位

11-1状元学府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1批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38.12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

(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1.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5-1本企业财务状况证明材料;3.1.5-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1.5-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5-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3.1.6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设备生产所在地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4.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1日 至 2021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2号楼6层)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2号楼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mail:fjzfzb@sina.com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我司。

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软件园支行
帐 号:3500187804105250289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榕桥村

联系方式:张主任 0591-22879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大自然创意园2号楼6层

联系方式:张威、王思莉 0591-87867581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c)2008-2024 全国招投标资源交易平台ICP证030176681号1-1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