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号]),现将《邯郸市云特碳素有限公司石墨电极机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邯郸市云特碳素有限公司石墨电极机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邯郸市云特碳素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5日~2025年5月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云
联系电话:15100080080
附件1:全套-邯郸市云特碳素有限公司石墨电极及接头加工项目阶段性验收.pdf6.3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