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星之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垫江县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运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垫江县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运点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星之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18716907888
附件1:星之画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pdf143.3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1星之画验收报告正文.pdf4.0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