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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jye]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材料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10-08阅读: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2021003

项目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材料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内容及要求: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对本项目进行建筑材料见证检测、节能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水电塑钢窗检测、环境检测、防雷检测、精装修检测并出具符合计量规范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检测报告,最终保障工程质量达到材料验收合格的要求;建筑面积70310.93平方米。

服务周期:本工程所有检测项目服务周期自项目开工至竣工备案结束,具体时间以项目开、竣工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经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和专项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

②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审查认定后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4.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执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相关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可于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所提供信息及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代建单位: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5304305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431-8051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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