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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郝家桥镇新民村113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5-03-28阅读:74

信息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原文链接地址

郝家桥镇新民村113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郝家桥镇新民村113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5〕37号批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街接资金及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鼎合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场地平整工程:包括挖方98214立方米、填方98214立方米,平整道路7882平方米;2.给水工程:铺设外网给水管2797米、棚内供水管15528.5米、滴灌带127747米,配套阀门井、管件阀门、计量水表、水池、爬梯、提水泵、球阀、节流阀、过滤器、施肥罐、施肥器等;3.外网电气工程:安装电线杆41个,敷设外网各类电缆共计11509米,配套变压器、电表箱、电缆套管等;4.单体电气工程:敷设接地母线22366米、各类电缆24710米、照明配线10293米,配套控制箱、接地装置、接地测试板、等电位端子箱、接线盒、节能灯、限位开关、各类配管、电动卷帘机等。

2.2 建设地点:郝家桥镇新民村。

2.3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郝家桥镇新民村113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各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场地平整及道路工程,二标段:室内、外供水工程,三标段:室内、外供电工程。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鼎合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郝家桥镇地 址:灵武市南门高新产业园区东三营业房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杨玉金联 系 人:郭小侠

电 话:13259600004电 话:0951-8652333/18995350804

传 真:/传 真:/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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