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衡阳七里井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衡阳七里井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乡松梅村
建设内容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5519.03m2,总建筑面积1087.18m2,项目内设双层埋地油罐4个,其中30m3sf汽油储罐1个、20m3sf汽油储罐2个、30m3sf柴油储罐1个,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8944991917
附件1:七里井加油站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报告(备案稿).pdf14.2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