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鑫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现将广州鑫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鑫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广州鑫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慈姑岭路8号b栋901房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4月1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13660588859
附件1:广州鑫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组意见.pdf1.3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公示稿)广州鑫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验收报告表.pdf1.2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