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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42.5MW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5-02-27阅读:30

一、江苏立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42.5MW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公司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项目拟利用滨海县境内工业厂房屋顶43.29万平方米,在工业厂房屋顶上铺设单晶硅单面组件,建设总规模约42.5MW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本项目采用78704块单片容量540wp单晶硅组件、采用500KW集中型并网逆变器,本项目共需逆变器85台,光伏阵列汇流装置直流防雷配电柜、10kV升压装置和其他辅助设备等,平均年发电量4494.74万kwh,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服务地点:盐城市滨海县。

3、最高限价:本次招标标的最高限价为10680.34万元,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3、投标声明函;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需要明确各自承担的专业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电力工程施工专业,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专业),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承担的专业工程资质要求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针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需由牵头单位办理。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二)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2025年3月5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2025年3月717:00前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5年3月5日提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环节的全部异议。异议书必须包含被异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文件)发布时间、异议事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只接受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异议,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异议。异议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针对当次异议的授权。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异议,招标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就招标人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4、招标人可能在2025年3月7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修改时间晚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发送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9时00分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提交邮箱:745062187@qq.com,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七、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单价中标。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

九、开标时间为:2025年3月109:00。

十、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2月27-2024年3月109:00。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立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滨海县世纪大道北侧阜东路西侧创业大厦1001室

联系人:

戴先生

电话:

15251021620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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