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连云港市建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建沙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建沙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建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颜庄村
公示内容:自主验收意见、自主验收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25日—2025年03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徐总
联系电话:1385120322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会后修订-连云港市建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建沙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10.6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专家组验收意见-连云港市建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pdf2.8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