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现将宣城虹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纳米碳酸钙汽车工程母料技改提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纳米碳酸钙汽车工程母料技改提升项目
项目地点:安徽宣城宣州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宣城虹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2月9日至2025年3月7日
联系方式:1890515594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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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虹光新材料-验收正文.pdf847.6 k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