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肃州区营尔河渠首排砂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肃州区营尔河渠首排砂闸除险加固工程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4)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州区洪水河上游总寨镇沙河村
(5)项目投资:通过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文件、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资料的对照,项目概算总投资1854.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39.5万元,占总投资的2.13%。实际总投资总投资1854.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6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为4.1%。
(6)建设内容: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进水闸、在河道右岸与河道正交处布置排砂闸、溢流堰544.6m、护岸(改建堤防71m)、新建管理房1处、对闸址上下游河床进行清淤、架设供电设施,在排砂闸下游护岸及海漫后增设长200米、宽6米、高0.5米格宾石笼水平防护。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2月5日-2025年3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3993762628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器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肃州区营尔河渠首排砂闸除险加固工程环保验收.doc64.0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专家组意见.pdf179.2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