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固耐特(广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高性能地面保护新材料等系列产品9000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固耐特(广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高性能地面保护新材料等系列产品9000吨项目(一期)
地点:江门市鹤山工业城鹤山市鹤城镇鹤翔中路32号自编2座02厂房
建设单位:固耐特(广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高性能地面保护新材料等系列产品9000吨,因市场的需求和企业发展规划,本次一期验收仅建设了年产高性能地面保护新材料等系列产品2077吨的规模,因此本期实际验收产能为年产高性能地面保护新材料等系列产品2077吨,其中还有年产6923吨高性能地面保护新材料等系列产品的项目内容未建成,待其建成投产后再进行验收。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用于污染防治资金15万元,占地面积约1490.76m2,建筑面积约4472.28m2。
公示时间: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活:1369974085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烦请加盖公章。
附件1:(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2.0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公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188.8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