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溪满族自治县聚通矿业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各项基础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基本建设完成。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聚通矿业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本溪鑫畅新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大堡村
竣工时间:2025年1月21日
联系人:秦总
联系电话:024-4452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