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烟台市民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商品混凝土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地点:烟台市蓬莱区南王街道韩王王家村村南
建设单位:烟台市民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烟台市民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3 月 29日。公司租赁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王街道韩王王家村村南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车间进行生产。为适应市场需求,企业在现有厂区车间内扩建了“商品混凝土提升改造项目”,主要扩建一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扩建规模环评设计为年产商品混凝土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m3(其中低标号商品混凝土15万m3、高标号商品混凝土15万m3),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期验收产能为年产低标号商品混凝土15万m3。项目员工新增 10 人,2 班制,每班 8 小时工作制,300天/年,生产时段为上午 6 点到晚上 22 点,夜间不生产,不提供食宿。
公示期:2025.1.13-2025.02.14(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陶总
联系电话:1358354932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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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烟台市民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提升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2.5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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