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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港通州湾港区通州湾作业区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tzw-mdxmmtgc-jl标段监理招标公告[集采]
时间:2024-12-21阅读:67

信息来源: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通州湾作业区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tzw-mdxmmtgc-jl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通州湾港区通州湾作业区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能源发〔2022〕1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30%企业自筹+70%商业贷款,招标人为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

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一港池东岸北侧,是规划容量为2×1000mw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废水处理等装置和设施,配套建设1座5万吨码头。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tzw-mdxmmtgc-jl,对应监理的施工标段为tzw-mdxmmtgc-sj标段和tzw-mdxmmtgc-sg标段,招标范围对应上述两个标段施工的全部内容及本次监理标段招标人约定其他监理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疏浚工程(包含疏浚土方的输送、纳泥区围埝的建设、施工期疏浚维护等)、码头工程(包含建筑、水工、安装工程)、装卸工艺、皮带机及转接机房基础工程、地基处理工程、栈桥及廊道工程、供电照明工程、通信工程、导助航工程、控制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环境保护工程、除尘动力工程及大型临时工程(包含预制场地构建物)等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审查及优化阶段、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包含疏浚、建筑施工、水工施工、安装施工)、调试阶段(包含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调试、整套联动试运移交生产)、试运行阶段,对工程的施工安全、环境保护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材料设备、检验检测、造价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监理文件及信息管理以及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项目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委托人要求。

2.3监理服务期:

2.3.1总体要求:自疏浚工程施工准备(以招标人进场通知为准)至配套码头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包括不限于缺陷处理及质量评价、工程交工验收、工程结算(决算)、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监理工期约39个月,其中施工期为1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因项目施工延期或分期施工造成施工期监理服务期延长3个月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包价中。

2.3.2水域疏浚工程施工项目(tzw-mdxmmtgc-sj标段):施工期为2个月;维护期限为交工之日至第二阶段(不在tzw-mdxmmtgc-sj标段招标范围内)回旋水域清淤开始之日;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围埝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交工之日起计算)。

2.3.3配套码头工程施工项目(tzw-mdxmmtgc-sg标段):施工期为1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以工程监督机构出具工程质量核验意见之日或输煤系统完成火电机组试运行之日起计算,起始日以上述晚到者为准)。

2.4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一港池东岸北侧

3.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水运工程甲级)。

(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必须具有至少1座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已完成的施工监理业绩(投标报表“表5”中必须明确反映上述业绩的所有信息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

①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监理类)。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年龄不超过57周岁(以身份证时间为准),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港口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持有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水运工程)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3个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③自2014年1月1日起(以投标报表“表4”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具备1项已完工码头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④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职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从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扶海路985号航运中心6楼

联系人:商务:孙先生;技术:曹先生

电话:商务:15862828482、技术:1396294582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3室

联系人:季伟光、韩聪

电话:025-83202728

电子邮件:zhaoc03@jstcc.cn

8.其他

8.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单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9:30时。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10:30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7日17: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2已预约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3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4”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4”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8.6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8.7本项目行政监督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地址为南京市升州路16号;电话025-52853073。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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