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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0233-04-01-708310 | ||||||||||
投资项目名称 | 2024年遥田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4年遥田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
标段(包)名称 | 2024年遥田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新丰县遥田镇 |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 1.项目管理 对本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总体管理,负责从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财务决算、且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统筹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决策阶段,进行勘察管理及初步方案,初步设计管理,组织招标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批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精细化审图、施工图的变更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等工作,对于项目造价过程的控制,协助甲方进行总体管控并提出合理性建议,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竣工结算、财务决算、资产移交等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等。 2.工程勘察 完成项目的初期、详勘工作,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勘察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现场摸查。 采用合适的勘察手段和方法,统筹相关区域的勘查成果,合理确定勘探点的布置、勘探的深度,以及试验、检测的数量和方法,保证勘察的精准程度和经济合理性。 3.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如有)、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标段范围内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建设阶段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并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招标人(业主)进行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对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对相关工作提供支持。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工程设计阶段的限额设计管理,做好投资控制,编制设计概算; (2)审核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提出的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经济性,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查和验收,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相关规范的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编制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对设计方案在技术、工程上是否可行、经济合理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优化建议;关键工程或工序应提出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优化设计要求并提供相关指导意见;对重大设备、材料品牌、价格和技术参数提出具体意见;设计成果均须经招标人确认,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设计成果有关内容的调整修改;绿色建筑设计; (4)设计文件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 (5)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评审。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9200.59万元,本次招标全过程工程咨询约为571.33万元。 | ||||||||||
招标内容 | 根据镇域基本情况、镇区功能定位及“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对乡镇的建设要求,确定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1.污水提质增效:管沟拆除路面,污水管道铺设,污水检查井,原有污水管线检修及污水管入户改造,道路破坏及修复。 2.自来水提质增效:管道扩大管径,增加管道阀门,铺设自来水管道,自来水检查井。 3.一河两岸整治工程:河堤两岸绿化,河道两岸新建栈道,河道两岸亮化,修建停车场及道路,沿途景观造型。 4.道路提升改造:镇主要道路维修改造,镇主要道路亮化改造,镇主要道路品质改造,遥田镇路灯亮化工程。 5.三线整治:电力管网改造:落地管廊、过路预埋管、维修电线,通信管网改造:落地管廊、过路预埋管、维修通信线路线,增加通信设备,铺设光缆,铺设电缆。 6.新建农贸市场:新建1栋1层临街市场综合楼;增加: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供配电工程、电气工程、室外道路、绿化工程等;该市场主要包括商铺、禽类加工,设备用房,及室外养殖区等。 7.桃源旅游路延伸段:桃源旅游公路延伸段,桃源旅游公路延伸段桥梁,路灯、路标、道路栏杆、道路标线等。 8.新建二街延伸段改造:新建二路延伸段道路,路灯、路标、道路栏杆、道路标线等。 9.遥田未来社区:新建遥田未来社区,并建设其他市政配套用房等。 10.新建客运站:项目新建1栋1层临街客运站,配套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供配电工程、电气工程等;室外道路、绿化工程。 11.官仓山公园:对官仓山公园进行综合改造,包括相关土方工程、护坡工程及公园建设。公园由北侧出入口(公园入口景观)、观景平台(停留观赏、眺望)、集散广场、西南侧出入口、景观步道、景观车行道等组成。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9个月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中: (1)方案设计阶段:相关设计输出条件确认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完成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含绿色建筑)。 (3)初步勘察: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书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① 2个日历天内提出完整的勘察工作大纲;② 15个日历天内提供岩土勘察中间成果;③ 3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内外业工作并提交最终经审查合格的成果报告。) (4)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40个日历天内提交详勘报告文件。(① 3个日历天内提出完整的勘察工作大纲;② 20个日历天内提供岩土勘察中间成果;③ 4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内外业工作并提交最终经审查合格的成果报告。) (5)后期配合服务:保修期内。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571.33万元。其中:项目管理80万元、工程勘察费(物探、地勘、测绘)290.18万元、工程设计费(初步方案、初步设计、初步概算)201.15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 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投标的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2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2.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第①至②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第②项资质: ①勘察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设计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d、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e、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 相关人员要求 3.1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方提供)需同时具备下述要求: (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有参与过至少1个房屋建筑或市政类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或设计或项目管理并担任全过程咨询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须能体现姓名)。 3.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勘察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3.4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项目管理任务方提供)须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5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均不得互相兼任。 3.6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新丰县遥田镇人民政府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18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9日10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9日 10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9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53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招标人 | 新丰县遥田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新丰县遥田镇政府遥田镇 | ||||||||
招标人联系人 | 蒋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1-221213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0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杨工、文工、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1-8767033 | ||||||||
招标监督机构 |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692102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
招标人(盖章):新丰县遥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