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负责为实施本工程所有临建设施的修建、运行、维护、管理、拆除等工作。
(5)负责线路工程的材料采购及运输、塔基修筑及防护、铁塔组立及线路架设、航空障碍装置和在线监测装置安装、调试及消缺、试运行及移交等工作。
(6)负责相关试验、检测和监测和启动验收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及时组织各阶段验收。配合办理大桥变电站~南湾变电站整条110kv线路的上网手续。
(7)负责质量监督现场配合质量监督现场工作,承办质量监督相关会议并承担相关费用。
(8)负责完成本工程试运行及消缺处理(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承担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工程移交等相应工作。
(9)编制设计总结和《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报告或质量检查报告》,参加项目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组卷和移交。
(10)负责缺陷责任期内的项目缺陷修复工作。
(11)全面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协调管理、建设管理,并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负责。
(12)负责施工场地清理、复耕等工作。
(13)除本招标文件约定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外,其他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建设规模:本工程起于 110 千伏大桥变电站户外 gis 终端(含 150 米电缆出线),止于拟建 110 千伏南湾变电站户外终端, 线路长度约 27.1 公里。导线采用 400 平方毫米钢芯铝绞线。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线路起讫点:线路起于110kv大桥变电站,终至110kv南湾变电站;
(2)线路长度:27.1km;
(3)回路数:单回路。因考虑线路两端进出线走廊拥挤,在南湾站出线段按双回同塔架设单边挂线,线路长0.6km;在大桥站采用单回电缆出线,线路长0.1km;
(4)建设性质:新建;
(5)地形条件:本线路横跨宜宾市高新区、叙州区和屏山县,线路沿线地貌形态均以丘陵和山地为主。
(6)线路交跨情况:
本工程线路所经区域主要为丘陵、山地,主要跨越物为500kv~35kv线路、高速公路等,本工程线路已避让沿线所有民房,不存在跨越民房屋顶情况。主要跨越统计如下:
跨越物名称 次 数 备注
500kv电力线 1 钻越
220kv电力线 9 钻越
110kv电力线 12 钻越或跨越
35kv电力线 5 跨越
10kv电力线 28 其中9次为国网线路
380v、220v电力线 30 其中11次为国网线路
通信线 33
公路 30 高速公路1次,省道1次,其余为乡村道路
河流 4 河宽小于50m
鱼塘 5
深沟 8
大棚或简易房屋 2 含2处大棚或非住人房屋跨越
2.5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勘察: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施工: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施工单位各方均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业绩要求: 设计: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施工: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注:设计类似项目是指:电力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需含110kv及以上线路设计);施工类似项目是指: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需含110kv及以上线路施工) 。
?无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4家,且牵头单位应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4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3.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6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17 00:00 至 2024-12-22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1-08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