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jy24jx03014731
项目名称
原市造纸厂经营性国有资产公开招租(5年)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萍乡市国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3,286,834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7
挂牌日期
2024-12-07
交易方式
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 | jy24jx03014731 | |||||||||||||
项目名称: | 原市造纸厂经营性国有资产公开招租(5年) | |||||||||||||
标的名称: | 原市造纸厂经营性国有资产5年租赁权,挂牌价3,286,834.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资产状况: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09日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2月17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原市造纸厂位于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街新岭社区,临近130县道,主要有峡山口街道新岭居委会,新村小学等生活及商业配套设施,可乘66路等公共交通路线。 本次公开招租的原市造纸厂经营性国有资产共二十一处物业,房屋设计用途为办公楼、宿舍楼、厂房、钢架棚、钢棚厂房、简易棚,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17208㎡。招租底价为3286834元,租赁期限为五年,竞价保证金90万元。 标的按现状整体招租,面积仅供参考,如与实际面积有差异不影响此次最终的租赁成交结果。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标的交付 标的交付日期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 二、租金 1、第1年和第2年的年租金为按中标价计算的租期首年租金,自第3年第一个月开始的年租金按3%递增。 2、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当月交清本季度租金,每逾期一日须按年租金的0.3%向招租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日未支付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招租方除按规定收取房屋占用费外,另没收承租方缴交的全部房租押金。 三、租赁押金 承租方必须在竞标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还须向招租方交纳30万元作为租赁押金,房屋租赁押金在经营期内不予退还且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交清所有费用且无违约的情况下,租赁押金由招租方向承租方一次性无息退还。 四、房屋装修 承租方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消防改造时,需向公司书面申请,并报备相关部门同意后方能施工。承租方自行承担竞得房产的装修费用及对资产的维修维护费用,其装修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租赁合同到期后,店面的固定装修部份承租方应无偿移交给招租方。自房屋交付后,承租人享有3个月的装修免租期,装修期不计算至合同期限内。 五、经营要求 1、标的承租方需自行承当经营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燃气及其他费用。 2、承租方报名前需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标的为现状交割。承租方如因水、电、燃气的现状未达到经营要求,后期进行改造或扩容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报名前需提前了解场地使用条件是否符合自身经营项目要求,并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的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因相关证照办理不及时导致不能正常营业生产的,不得申请延长免租期,由此发生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不得利用厂房从事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行业,不得非法经营,不得将标的进行对外分割出租、整体转租的,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承租方缴交的租赁押金。 六、违约责任 租赁经营期内,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招租方将没收租赁押金,双方无偿解除合同,并由招租方重新招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 承租方利用租赁标的从事违法违规生产活动的; 2、 承租方中途无故单方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的; 3、 承租方未征得招租方同意,将标的进行转租、转让、转借的; 4、承租方拖延缴纳或不缴纳相关费用超过30日的。 违约方除了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需要承担守约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 七、报名、咨询、标的展示时间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7日17:00时止。 八、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00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