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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24年上海援建谷拉乡那林河自然能提水工程(二期)[集采]
时间:2024-12-04阅读:17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上海援建谷拉乡那林河自然能提水工程(二期)370ebf6e-8947-4cda-8c51-e5c87717154e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370ebf6e-8947-4cda-8c51-e5c87717154e
建设规模:1、输配水主干管:新建管径dn40长度为14.7km,新建管径dn50长度为8.8km,新建管径dn65长度为5.0km,新建管径dn80长度为8.2km,新建管径dn100长度为1.6km,总长为38.4km;2、村内入户管网:新建村内入户管网dn32-dn50总长为12.4km,新建入户支管dn20总长为2.9km,新建入户水表(采用b-iot远传阀控水表)481个及入户水龙头481个;3、新建水池:新建10m?水池7座,新建20m?水池4座,新建30m?水池2座,新建50m?水池3座,改造水池2座,新建无线投入式液位仪18套;4、信息化控制系统:新建信息化控制系统1套。(具体以实际发布工程量清单为准)。370ebf6e-8947-4cda-8c51-e5c87717154e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2-04 1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富宁县水务局/0876-612021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富宁县谷拉乡人民政府经办人:农正业
办公电话:1828762745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窦芳
办公电话:19388407008移动电话:1938840700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600202400658001001
标段名称:2024年上海援建谷拉乡那林河自然能提水工程(二期)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2-11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25 09:00
开标地点:(富宁县)开标一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398.6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输配水主干管:新建管径dn40长度为14.7km,新建管径dn50长度为8.8km,新建管径dn65长度为5.0km,新建管径dn80长度为8.2km,新建管径dn100长度为1.6km,总长为38.4km;2、村内入户管网:新建村内入户管网dn32-dn50总长为12.4km,新建入户支管dn20总长为2.9km,新建入户水表(采用b-iot远传阀控水表)481个及入户水龙头481个;3、新建水池:新建10m?水池7座,新建20m?水池4座,新建30m?水池2座,新建50m?水池3座,改造水池2座,新建无线投入式液位仪18套;4、信息化控制系统:新建信息化控制系统1套。(具体以实际发布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18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管理经验,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交有效的银行存款证明,如在2024年以来新成立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4)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须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b证与建造师证须为同一人);(6)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须为本单位人员。 4.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拒绝被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3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本项目不作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2024年上海援建谷拉乡那林河自然能提水工程(二期)招标文件定稿(2024.12.04).pdf2024-12-04 15:00:18
22024年上海援建谷拉乡那林河自然能提水工程公告定稿盖章扫描件(2024.12.04).pdf2024-12-04 14:58:37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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