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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廉江市安铺镇西坡绿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集采]
时间:2024-12-02阅读: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4,325.4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廉江市安铺镇西坡绿道建设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994,325.41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廉江市安铺镇西坡绿道建设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1,994,325.41-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收到采购人的书面开工令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廉江市安铺镇西坡绿道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廉江市安铺镇西坡绿道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供应商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1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廉江市安铺镇人民大道121号

联系方式:0759-6843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壹加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廉江市永兴路37号之一

联系方式:0759-6688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759-6688343

广东壹加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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