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韶关市曲江区枫湾镇石峰村、马坝镇水文村、枫湾镇新村村、樟市镇光辉村、大塘镇红新村、大塘镇东岗岭村、沙溪镇东华村、大塘镇汤溪村等8个村。
资金来源
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资金来源构成
由区财政统筹安排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至(3):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相关工程勘察、地下管线物探及项目地形现状测量。
(2)本项目的设计范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加固方案设计、工地现场服务、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3)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的所有工程施工。
项目估算总投资4036.19万元,其中:工程费3639.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8.13万元(含建设期利息),预备费38.62万元。
招标内容
1.新建排水沟、盖板、排水管等污水设施约18840.08米。2.对村内道路、人行步道等进行改造提升,面积约为79090.90平方米。3.完善垃圾收集点、篮球场、停车位等基础设施。4.对部分农房进行改造提升,面积约为5942.83平方米。5.对村庄环境进行整治,整治面积约50000平方米。
工期(交货期)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共21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
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仟柒佰壹拾伍万玖仟伍佰元整(?371595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
c、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d、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
e、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f、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
g、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h、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
i、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